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番外:既是开始也是结束(七)

    这时有人推着一个轮椅走到李归面前。

    刘异一眼认出推轮椅的是李帅,坐轮椅的老头是郑光。

    郑光恶狠狠瞪向李归,质问:

    “他们居然让你活到现在?”

    “这句话应该我说,你怎么还活着?”

    “这要多谢你替我养大的好外甥,那晚要不是李帅跑回来救我,我这条老命可能真死在你这恶贼手里了。”

    李帅在郑光身后恭敬接道:

    “如今阿娘不在了,舅父就是我最亲的长辈,我日后一定更加孝敬你。”

    郑光拍拍李帅搭在他肩膀上的手,感慨:

    “难怪阿姊健在时常夸你孝顺,真是好孩子。”

    须臾,他的目光再次聚焦李归。

    “你挑了我的脚筋,害我余生残废,我今日是特意来看你惨死的,腰斩真是太便宜你了,若依我就该一片一片活剐了你。”

    李归懒得搭理他,目光直视李帅,语气淡定评价:

    “毕竟疼爱你一场,你倒是心狠手辣。”

    “弟子都是跟师父学的呀。”

    他们互相讥讽时,左金吾大将军郑斗走过来。

    根据唐律,处决死刑犯必有三名监斩官,一般是大理寺正、御史和金吾卫将军充任。

    可今天大理寺、御史台和金吾卫的最高领导全都来了,将这次行刑级别提升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。

    左金吾卫大将军郑斗走到父亲轮椅侧面,跟郑光问好后又拍拍李帅肩头。

    郑斗语气傲慢承诺:

    “李帅,如今皇太后薨逝,你已失去依靠,不过你放心,看在你救我阿耶的份上,以后我在军中就是你的靠山。”

    李帅连声道谢,明明他的年纪比郑斗大,表现卑微的却像个小弟。

    郑斗略过李帅,走到李归身前,脸上露出奸笑。

    “今日是五月初四,五月本为断屠月,陛下却在今天杀你,你可知为何?”

    《唐律疏议》中将佛教长斋月,既每年的一月、五月和九月定为“断屠月”,断屠月禁止杀生。

    将每月一、八、十四、十五、十八、二十三、二十四、二十八、二十九、三十,定位“十直日”,十直日内禁止死刑、屠宰和钓鱼,所以“十直日”又称“禁杀日”。

    李归语气轻蔑回道:

    “皇太后郑嫣被我剖心而死,对大唐皇帝来说是奇耻大辱,李忱不敢告诉百姓真相,更不希望别人知道我是李锜的儿子,李忱怕世人联想起他母亲曾是我阿耶的侍妾,所以他只能以大野盟为借口,给我定个谋反的罪名。谋反是十恶中的首恶,十恶之罪不受断屠月和禁杀日限制,自然想什么时候杀都行。”

    郑斗呵呵阴笑摇头。

    “李帅说你聪明绝顶,算无遗策,我看你也不过如此。陛下选择今日杀你是为诱捕你的杂种儿子,刘异才是陛下的心腹大患。”

    “怎么诱捕?”李归捧场追问。

    郑斗得意洋洋解释:

    “兵部已将你要腰斩的消息写进了军报,传送各地节度使。选择今天行刑,因为陛下早已算好了日子,既要保证刘异能来得及返回长安,又不能让他有充足的时间准备。依据大唐律,节度使无诏不得返京,只要刘异敢进长安城大门,陛下就能正大光明按谋逆罪处决他。我们在西市埋伏了一千精兵,纵使刘异有三头六臂,也不可能逃出去。今天不仅是你的死期,等会你的杂种儿子也会跟着你一道下地狱。”

    李归听后忽然笑了。

    “抓小儿一人用上千精兵,至于吗?”

    郑斗靠近李归,小说吐槽:

    “我也感觉不至于,百人围捕都算高估他,不知为何陛下特别看得起你儿子,非要我调集上千精兵。你知道吗,我为了抓捕刘异,还从军器监领了一批新式兵器,你死前或许能亲眼目睹它的威力。”

    “你不愧是郑嫣的侄儿,跟她还真是一脉相承,又蠢又坏。”

    郑斗仿佛受到了夸奖般,得意奸笑,他摆摆手,让押解士兵将李归押去独柳树下。

    一声锣响后,周遭喧闹声渐渐减弱。

    独柳树旁案牍后安坐的大理卿马曙起立,他清了清嗓子,开始亲自诵读判文:

    “李归,年五十四,祖籍润州,世代贱民,不事劳作,聚收恶人,纠集乡里,私相为盟,结奸蠹国,其号大野。王者居宸极之至尊,奉上天之宝命,然李归违反天常,欲以谋叛,危宗庙社稷……五刑之中,十恶犹切,依大唐律:诸谋反及大逆者,皆斩;父子年十六以上皆绞,十五以下及母女、妻妾资财、田宅并没官;男夫年八十及笃疾、妇人年六十及废疾者,并免。伯叔父、兄弟之子皆流三千里,不限籍之同异……李归谋反系罪重,三司断判,决腰斩于市,财产尽没入官。】

    围观群众听到“腰斩”二字,眼神中不禁流露出嗜血的兴奋。

    大唐最常用的死刑执行手段,是斩首与绞刑,这两种方式堪称全球死刑界的常青树。斩首之刑,犹如快刀斩乱麻,干净利落,让行刑者与被执行者皆能迅速解脱。绞刑虽略显残忍,让受刑者死前饱尝痛苦煎熬,但痛苦时间不长,还能保全遗体完整,给予逝者最后一份尊严。

    腰斩相比上两种刑罚,既不能快速解脱,又毫无尊严,一般只针对罪大恶极的犯人才会判处此刑。

    腰斩堪称华夏大地上历史最悠久的刑罚之一,最早可以追溯到周代。

    历史上秦朝的李斯,西汉的晁错,唐朝与高阳公主偷情的辩机和尚,都是死于腰斩。

    腰斩之刑,行刑时会从罪犯身体腰部斩下,一分为二,断其躯干。

    人体的重要脏器大多集中于上半身,腰斩选择在腰部这一关键位置切下,令关键脏器依然完好无损,这就导致犯人遭受腰斩酷刑后,非但不会瞬息间陷入混沌,反而会异常清醒地感知生命流失,罪犯通常会经历一段漫长的痛苦挣扎时光,才会咽气。

    甚至有人断成两截后,还能以双手为桨,撑起上半身,在地面上蠕动爬行,沿途流下一地血腥肠、脾脏器,对犯人的极致折磨,可谓惨不忍睹。

    《春秋公羊传》中曾记载“君主不忍以斧钺相待,遂赐其速死。”

    面对恶名昭彰的腰斩之刑,君主赐予速死都变成了仁慈的表现。

    术业有专攻,刽子手对腰斩尺寸的拿捏颇有讲究,有速决型和延缓型两种执行方式。

    斩时往上切一寸,快速手起刀落,受刑者断成两截后不一会儿便会气绝身亡。

    若往下切一寸,受刑者往往要多拖上个把时辰才会咽气。

    所以许多罪犯家属会重金贿赂刽子手往上切一寸,以使亲人少受折磨。

    大理卿马曙诵读完李归罪状,侧脸问属下属下:

    “午时三刻到了吗?”

    唐朝对一般犯人执行死刑,讲究“皆日未后乃行刑”。

    “日末”,即太阳开始偏西时,此时阴气开始集结,唐人认为这个时辰处决人犯,方便他们托生轮回。

    但对于十恶不赦的犯人,则会选择午时三刻处决。阴阳家认为午时三刻阳气最盛,阴气消散,可令罪大恶极的犯人,连鬼都做不成,以示最大严惩。

    属下看了看沙漏答:

    “还有两刻钟。”

    “将犯人绑缚到邢台上吧。”马曙命令。

    这时人群中突然有个女子高声喝道:

    “且慢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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