与此同时,公主府——
“还没有寻到人么?!半分踪迹也无?”
“属下无能。”
崔默如困兽一般,焦躁地在房中踱来踱去——那人究竟是什么来头?怀中抱着一个人,竟然还能在那么多侍卫的围攻下,如人间蒸发一般,踪迹全无。
陆芷萱落水当日,崔默来晚一步,正正好撞见一个男子抱着自己未婚妻离开的场景。
小爵爷既惊且怒,喝令侍卫拦人,结果公主府的十余个一等侍卫竟然都拿此人毫无办法,被他突破重围,扬长而去。
临走之时,男人傲慢不屑的一瞥成为了扎在崔默心中的一根刺。
小爵爷双眼通红,状若疯魔:“再去查!我便不信,他竟是能化鸟,飞了不成?!!”
“是!”侍卫领命而去。
陆芷萱被掳走已经过了整整两日,崔默也足有两天没能合眼,便是铁打的身子也熬不住。
他身边的小厮抹着泪劝道:“爷,您好歹吃点东西、睡一觉。不然大姑娘平安归来了,您却把身子熬坏了,没得惹大姑娘心疼啊。”
听到“大姑娘”三个字,崔默终于有了点活气,怔怔地问:“她还会回来么?她不怪我没能救下她?”
这小厮是与崔默一同长大的,情分不比一般的主仆,最是知道小爵爷的心思,便顺着劝道:“大姑娘吉人天相,一定会平安无事的。况且大姑娘素日里最是通情达理的一个人,怎么会怪罪爷呢?她只会心疼您糟蹋自己个儿的身子!”
崔默半晌无语,然后忽然站起身来:“你说得对,我得吃点东西!萱妹妹还等着我去救她!”
听崔默的口气,竟然是打算自己去救人了。
把小厮唬得魂飞魄散,大长公主把这位爷看得跟眼珠子一样,平日里蹭破了一层油皮,下面的人都要吃大苦头。现在崔默要以身犯险,万一真出了什么差错,这一院子的人恐怕都活不了!
小厮吓得扑在地上,抱住了崔默的腿:“爷!您不为自己想想!也要为大姑娘想想!您这么做,要是让殿下知道了,日后大姑娘嫁进来,要如何自处啊!!!”
这小厮简直是个乌鸦嘴,他前脚话音未落,后脚大长公主那边的人便到了,一进门,便看见小厮抱着崔默的腿哭。
来人眉梢一挑:“这是怎么的了?好端端的,怎么还哭了起来。”那嬷嬷斥了小厮一句,又伸手去拉崔默,“寿哥儿,殿下正找你呢。”
这位嬷嬷是大长公主身边最为得力的红人,在公主府中地位极高,平日里崔默等小辈都是拿她当半个长辈看待的。
崔默一惊:“母亲已经知道了?”
那嬷嬷无奈道:“你弄出这么大的动静,把府里所有的暗卫都派出去找人,殿下就是想不知道也难啊……”
崔默的心凉了半截。
他知道自己反应过激,也知道自己不该大动干戈,可是除了这样,他真的不知道自己还能做些什么。
————
为了彰显皇家威严,公主府的正房比一般的殿宇都要更加高大幽深,给人以深深的压迫感。
门口早有人候着崔默,见小爵爷来了,忙打了帘子,笑着把崔默迎进了屋。
崔默一踏进正房,便有一股甜腻的香气缠了上来。
大长公主不喜熏香的烟火气,只爱瓜果清甜之味,是以大长公主的房中,一年四季都摆放着新鲜的蔬果。放上三五日,便撤下去一批,又换上来新的,便是三九隆冬,也从未断过。
崔默小时候曾经很喜欢待在母亲的房间里,也很喜欢母亲身上这种甜甜的气息,可是越长大,他便越是排斥大长公主身边的一切,也下意识地把瓜果香气与厌烦连接到了一起,导致长大后的崔默最不喜欢吃的便是瓜果。
到如今,仅仅闻到这股味道,崔默都已经觉得要窒息了。
他只往里走了几步就不愿再走,站定行礼:“母亲。”
“站那么远做什么?寿哥儿过来,让我好好看看你。”明丽的美妇人朝着儿子招手。
崔默想拔腿便逃,可是他知道自己不能逃,也无处可逃,二十岁的青年像一只乖顺的羔羊,一步一步,挪到了母亲身边。
大长公主心疼地看着儿子眼下的青黑,轻斥道:“怎么把自己搞成这幅样子?”
崔默不敢欺瞒,如实说道:“是为了萱妹妹的事……”
“什么萱妹妹,是陆家大姑娘。”大长公主不悦地打断了儿子的话,纠正他对未婚妻的称呼。
知子莫若母,同样的,知母也莫若子,崔默从称呼的改变中窥见了大长公主态度的变化,他浑身发冷,不可置信地问:“母亲?”
“怎么?一个被人掳走,失了清誉的女子还想进我公主府不成?她若回不来也就罢了,若是还有脸回来,我倒要讨教讨教,他们陆府到底是怎么教孩子的!”言语之中,大长公主似乎已经对陆芷萱厌恶到了极点。
不祥的预感终于应验,崔默一瞬间面如金纸,几乎站立不住,苦苦哀求道:“母亲,您不是曾经最喜欢她么?!”
大长公主冷笑一声:“我确实曾、经、很喜欢她,可是她也太让我失望了!当着那么多人跳到水里,还被一个男人抱了,简直荒谬!出了这样的事,我若还是高高兴兴让她进门,才是让别人看我们公主府的笑话!”
崔默忍不住为心上人辩解:“可是事急从权,萱妹妹跳水是为了救人!后面那人也是为了救她!难不成为了男女大防,要眼睁睁看着她死不成?”
头一次被儿子顶嘴,大长公主愈发不悦:“寿哥儿,你为了一个外人,竟然要顶撞母亲么!你若有半分孝道,就该听我的话!母亲哪有不为你好的?你是我的儿子,值得天下最好的女子。这个不行,便换下一个!难不成公主府的小爵爷还要在一棵树上吊死不成?”
崔默满嘴苦涩,他是个人,不是个物件啊!交出去的真心怎么可能就这样轻易收回?
他是真的喜欢陆芷萱,喜她端庄自持,喜她娇憨明媚,喜她热烈赤诚,喜欢到想要跟她过一生一世,永生永世。
可是崔默的喜欢,百无一用,被一句轻飘飘的“这个不行,便换下一个!”便尽数抹杀。
可笑!
何等可笑!
大长公主的居所温暖如春,崔默却如坠冰窟,心痛如绞,他却又从这剧痛中生出了些许反抗的勇气,“噗通”一声跪在了地上,做着最后的挣扎:“我与她已经是订过亲的人了,六礼只差最后一道,母亲,你真要儿子做个背信弃义之人么?”
大长公主闻言勃然大怒:“背信弃义?是谁先背弃了你们之间的誓言?难道不是她自己跳到水里去的?还有人逼她不成?!千金之子不坐垂堂,这么浅显的道理,她难道不知?你是她的夫主,她都丝毫没有为你的脸面着想,可见她也没有把你放在心上!”
事情已经过了两日,该查清楚的,早已经被查了个明明白白——陆芷萱为什么落水,又是什么人想要害她,公主府的暗卫可不是吃干饭的。他们除了找不到那个神秘消失的男子之外,余下的事情都办的利落漂亮。
是以母子二人都知道陆芷萱落水乃是为了救人,甚至也知道幕后的主使是谁。
崔默想问,他的脸面与一条人命相比,孰轻孰重?为什么他的萱妹妹明明是做了好事,却反而要受苛责?
但是崔默的喉咙却仿佛被千万根细线死死勒住,让他一个字都说不出来,那是他数十年来对母亲言听计从留下的后遗症。
小爵爷无力地垂下了头。
不必说。
什么都不必说了。
原是这公主府,配不上她。
原是我崔默,配不上她。
崔默像一只濒死的鸟,终于安静了下来,放弃了挣扎,也放弃了自己。
而大长公主见儿子不再反抗,终于满意道:“这才是我的好儿子。寿哥儿,这天下女子何其多,母亲一定给你找一个更好的媳妇儿。”
————
男人带着陆芷萱一路疾行向南,避开了所有有人烟的地方,挑了人迹罕至的偏僻小路,在大山密林中穿行,有时走到绝境,甚至要自己开辟出路来。
这一段他们日夜兼程赶路,就像在跟什么赛跑一样。
就算男人不说,陆芷萱也能从他皱得越来越紧的眉头中,越来越少休息的时间中,察觉到男人隐隐的焦躁。
陆芷萱问过,男人不答,陆芷萱便不再问了——纵使她知道,那些追兵可能是来救她的人。
但她如果胡乱动作,惹恼了男人,可能追兵还未追来,她便先被男人杀掉了。
所以陆芷萱很配合地没有打乱过男人的任何计划安排。
而男人对陆芷萱的配合似乎也很是满意,他尽最大可能地顾及了陆芷萱的身体状况,遇到难走的路,甚至会背着她前行。但陆芷萱一个平日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闺秀,又怎么禁得起这样高强度的长途跋涉?
吃不好也休息不好,不过几日的功夫,陆芷萱的脸就已经瘦得凹下去了。
这一日两人正在休息,只听得一阵有规律的鸟鸣声传来,陆芷萱还在奇怪,男人就已经警觉地翻身起来,一把捂住了陆芷萱的嘴。
陆芷萱这才反应过来,她听到的不是鸟鸣,而是人类用于联络的讯号。
是他们一直在躲避的追兵终于追上来了么?她要得救了么?
陆芷萱终于有一种尘埃落定的感觉。
她阖上了眼,再睁开时,视线中已经是一片冷定:“你走吧。”她对男人说,“你现在走或许还来得及。他们既然能一直追到这里,不把我带回去便不会罢休。我知你从未想过要伤害我,只是,你我二人的缘分,也就只能到此处了。”
追兵的声音越来越近了,对方人数众多,即使是男人也未必能安全突围,再不走便来不及了。
男人却不动,只盯着陆芷萱,忽然开口:“薛岱。”
陆芷萱一愣,她之前问了一路男人的身份,他从来都没有理会过,却在即将分离的一刻,告诉了她自己的名字。
“北顾极幽并,东望跨海岱。”
这是薛岱名字的出处,他的出生也曾经是被祝福、被期待的,只可惜如今期待他的人都已不在了,这个名字就成为了薛岱与过往的唯一联系。
陆芷萱曾告诉过他,她的名字,这一刻,薛岱也希望她能记住他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