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铃铛在晚间得了风声,疾步走至陆旻值房,汇报干娘和一陌生男子在马场骑马这一水性杨花的恶劣行为。
陆旻自一堆折子里抬头,没有多大情绪,淡淡道:“知道了。”
瞧陆旻气定神闲,当真是应了那句皇帝不急急死太监。
陆旻想了想,又抬头叮嘱小铃铛,“以后这种事不用禀报。”
“啊?……哦。”小铃铛冥思苦想半天,只能想到陆旻这个态度是因为身躯不全,所以在感情上只能委曲求全。
他干爹真是太可怜了!
云霄这个朝三暮四的女人,太可恨了!
所以,连带着对待云霄的态度也不似从前那般热络。
这日,云霄当值时,来了个人,外国人穿古代官袍还真是不太和谐,这一点在罗伯特身上体现的淋漓尽致。
罗伯特站在她的办公桌前,从身后拿出一个礼物盒递给云霄。
她有些不明所以的看着他,他保持着递的动作,微笑示意她收下,她端坐着接过,打开一看居然是一罐咖啡豆,淡淡一笑,“谢谢你罗伯特。”
罗伯特笑道:“伊丽莎白,不必客气,这是我的荣幸,相信你会喜欢。”
她打开闻了闻,是中度烘培的豆子,有浓郁的香味。
“我很喜欢,想这个想了很久了。但可惜,没有研磨成粉末的工具,也没有一个合适的杯子来冲泡。我得想想办法才能喝到。”
和罗伯特的交流极大程度刺激了她那忘到九霄云外的英语,对她的翻译工作开展大大有益。
罗伯特看到她用的笔觉得很奇特,“我以为大裕都是使用毛笔来写字,你怎么使用的是羽毛笔?”
云霄尬笑,她一个现代人,写毛笔是兴趣班而不是必修课,哪里能在短时间练出令人惊艳的繁体毛笔字。
但话说回来,她堂堂大裕才女,正五品女官岂能让人在写字这方面诟病,于是她便想到将炭磨细,塞进羽毛里,写的算是炭笔字,可这些那能和罗伯特讲,便含糊道:“羽毛笔轻便好用,我爱用。”
公共办公区的那些男宦官们表面正忙的不可开交,看资料的有之,奋笔疾书的有之,实则都在探耳倾听他们之间的交流,令人难受的是全程听下来,一个字都没听懂,毕竟不是本国方言。
小铃铛站在陆旻值房门口,看他们一坐一立,聊的火热,皮笑肉不笑打断道:“云司译,今天是七夕,万岁爷命司礼监组织内廷在御花园放孔明灯祈福,您会去吗?”
云霄想了想,她马术还在精进当中,哪有时间放那破灯:“今儿个有事,不去了。”
她对罗伯特道:“罗伯特,今天是一年一度的东方情人节,你可以参加。”
“哦!谢谢你伊丽莎白,我不打扰你工作了,再见。”
罗伯特行了一个西方绅士礼,径直走出了司礼监办公室,左右两侧的官员纷纷侧目,不动声色地打量他。他一一行注目礼,友好的挥手打招呼。
云霄一如往日,下班后便到御马监,小内监忙上前招呼,行礼后道:“大人,有贵人在此等候你多时了。请随小的来。”
云霄心中疑惑,谁会在这等她?难道是陆旻,想想又觉得不可能,今晚司礼监负责七夕灯会,哪有时间来马场瞎晃悠。
她看着马场中那翩翩而立的蓝色背影,渐渐笑了,原来是他,那日教她骑马的男子。
他牵着一匹白马,周身被夕阳笼罩,听见脚步,转身看向她。
小内监知趣地默默退下,云霄渡步到他面前,笑道:“这么巧,又见面了。”
他淡淡一笑,映在红霞里,温柔又温暖,“不巧,我是来给你送马的。”
云霄愣在原地,一时间有些不明所以。
大概是看出了云霄的不解,他率先开口,语气柔和解释道:“上次看你骑的是陆秉笔的马,驭风出了名的性烈,不好驾驭,所以给你挑了一匹温顺的,你看看喜欢吗?”
她点点头,看着那白马,慢慢道:“喜欢是挺喜欢的,就是这马贵不贵啊?太贵的话我可买不起。”
原来她是在顾虑这个,他笑了,如春风拂面,“我以为上次同骑过后,我们就是朋友了,朋友之间交的是心,不必谈钱。”
云霄听他这样说,明白了,就是一个孤独的二皇子要和她交朋友,送她匹马来示好,她松了口气,“那我就笑纳了,多谢你。”说罢朝他抱拳。
他亦笑着抱拳回礼,颇有几分江湖儿女的豪情。
云霄摸摸白马,看向马身,随口问道,“这马叫什么名字?”
他摇摇头,“它没有名字,你是它的主人了,还请主人给它赐名。”
“嗯!”云霄点头想了想,“此马通体洁白,就叫它:奔月。”
他看向天际,念道:“奔月,好名字。”
两人各骑一马,在马场上驰骋,跑了几圈之后,云霄渐渐放慢马速,和他聊起天来,“对了,今儿个不是七夕吗?你怎么不去御花园放孔明灯?”
他摇摇头,“年年如此,无甚新意。”
想了想问她,“你呢?怎么不去?”
据身边的内监打听,她是刚入宫不久,按理说姑娘家都喜欢这些活动。他其实并不确定她今天会不会如往常一般来此骑马,所以挑今天过来也是想碰碰运气,没想到还真让他碰上了。
她像是想到了什么好笑的事情,“我要是去了,你和奔月两个岂不孤单?”
他点点头,“这倒也是。若你今日不来,这似火的晚霞远没有你来了哪般和煦。”
她笑了笑,看向天际,说道:“其实我不爱过七夕,是因为牛郎织女的结局不好,我觉得爱情就应该朝朝暮暮,若是朝朝暮暮都成了奢求,那感情靠什么去维系和巩固,靠自己的平白想象吗?显然是虚妄而空洞的。所以,一年一相会的爱情在我看来没有意义。爱情要的就是真真切切的感受,是相濡以沫的坚守,是一种责任和契约关系。”
他认真听完,点头赞同道:“听卿一席话,胜看万卷书。”
云霄也不知道他是真的认同还是随口奉承,“哎呀!你不要老是捧着我,我就是爱随口胡诌些乱七八糟有的没的。”
他看着她的侧脸,道:“我倒不这么认为,我觉得听你说话很有趣。”
她骑在马上不免洋洋得意,这该死的魅力,即使是古代,还是有美男对她心驰神往,看来魅力是可填满年代的鸿沟的,还能贯穿古今文化的。
想想陆旻那个油盐不进的钢铁侠,她倒觉得身边这个二皇子也不错,虽然皮相比之陆旻差了点,身材比之陆旻也差了点,但人家知趣啊!这个可是个大大的优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