寒风入梦,仲冬乍起。
十一月十四,怡州城一高山亭子里,两人正在围炉煮茶。
李承煦将炉子上的橘子翻了个面,一旁的温言捧着书读着:
“愿在衣而为领,承华首之余芳;
愿在裳而为带,束窈窕之纤身;
愿在发而为泽,刷玄鬓于颓肩;
愿在眉而为黛,随瞻视以闲扬;
愿在莞而为席,安弱体于三秋;
愿在丝而为履,附素足以周旋;”
“你看,五柳先生的情书写得多浪漫。”温言一手撑着头,看向亭子旁边倒影着月白的湖,一副小女儿的姿态。
“我愿做你衣衫的领子,罗裙上的衣带,云发中的发膏,细眉上的黛色,卧榻上的蔺席,脚下的绢鞋。可惜啊,这样细致的心思,不是每个男子都能感触到的。”
热切的语气中含着羡慕。
李承煦好笑地瞧了她一眼,将剥好的暖橘喂到她嘴边。
“五柳先生会写诗,我不会。但我剑术超群,他不会。”
说罢,他拿起身旁的剑,就要舞上一番。
“你从未见过我舞刀,岂不可惜?”
李承煦像是怕她拒绝,不给她说话的机会就佩刀在湖边舞了起来。
如棉雪花细细碎碎地下着,调皮地落在李承煦的头上,肩上和手上。有些大胆的,还跳到锋利的刀刃上,随影而动。少年时而轻盈如燕,挥刀而起;时而骤如闪电,落叶纷崩。月色寂静,刀声化形。
一舞即收,李承煦汗津津地跑过来弯下腰央着温言给他擦汗。温言“啧”了一声,拿出帕子替他擦着。
他含笑看着温言,眼中浓蜜得要化成今晚温柔的月光,“我是武人,只会弄枪耍剑的,那你呢?你有什么拿得出手的?”
温言理所当然:“我善作诗文啊,笔杆子就是我仗剑江湖的底气,我可是大昭第一个进太学的女官员。”
李承煦看着她一副自豪的样子,宠溺地捏了捏她的鼻尖,含笑宣布:“既然你如此有才,那你就写一封像你刚刚念的那样的情书给我吧。”
温言自然不肯轻易就依,她叫嚷道:“凭什么?向来只有男子写情书表明心意给女子,我还没见过女子写情书的,就连话本上都没有过这样的。”
李承煦理直气壮,“就凭我们之间的第一个亲吻,是某人主动的。怎样,这个理由够充分吧。”
温言的拳头硬了,“这和我写情书有什么关系啊?”
李承煦欠揍道:“自然有关系,你若不写,我就告诉母亲,告诉父亲,告诉姐姐,告诉温榆,告诉宋知和宋识”,讲到这里,他的声音提了一个度,“我们之间的第一个亲吻是姑姑……”
话未毕,温言已经一把捂住了他的嘴。
她娇嗔:“你怎么这么不要脸。”
李承煦轻柔地扯开她的手,将一对小小的柔荑包在掌中,扬起头,语气撒娇:“那你到底写不写?”
温言认命般地唉了一声,要怪就怪自己,谁叫自己招惹了他呢。
“我写,我写还不行嘛。”
“真乖,要奖励奖励小乖。”
说罢,李承煦不容置疑地搂过温言的腰,一只手捧起她的脸,轻柔地吮吸着她的唇,唇齿间相融传出的响声让人听了脸红。
吻毕,温言打开桌上的食盒,里面是她亲手做的黄桂柿子饼。
柿子碾成泥,以精白面和之,配以白糖、杏仁做馅,再经由清油煎烙,直至两面金黄,饼心绵软。
她是个喜欢吃甜点的人,也甚喜吃饼,她想将世间的美味都分享给身旁这人。
她拿出一个黄桂柿子饼,掰了一小块喂到李承煦嘴边。眼神殷切:“怎样,我糖放多了一些,是不是有些甜?”
李承煦笑滋滋摇头,“不甜的。”没有她嘴里的暖橘甜。
某人今夜开心的很,开始得意忘形提要求:“以后你还要经常做给我吃。”
“你听话我就做”
李承煦就着她的手吃完她咬剩的一大块,“我听话的。”
温言又倒了一杯茶给他,“你出来公主会不会找你?”
李承煦抗议:“我又不是卖身给她,我也有自由的好不!”
温言:……
第二天,当温言被公主召进公主府时,她有一瞬间怀疑公主昨夜派人跟着她们,她和李承煦的奸情暴露了。哦不,说错了,是爱情。
但当她看到满屋子浓妆艳抹的女人时,又觉得自己做贼心虚。至少公主不是戏班子,没有和别人撕破脸时还叫来一群观众的喜好。
公主看见她来,玉手指了指正中间的矮小板凳,手指上又长又尖的金色护甲套像是要戳破她的脸。
温言抿抿嘴,依言坐到正中间。说实话,她这辈子都没有同时见过这么多女人,而她现在正被这群女人团团围住,她们身上的香味扑鼻而来。
好香啊,温言吸了吸鼻子。
大公主扬起下巴,金色护甲套再次破风迎敌,“呐,他就是那个写《少年将军和太学男夫子》的人。”
话音一落,犹如油进水锅,美人们劈里啪啦地一阵沸腾。
“没想到看他文质彬彬,竟能写出两个男人那般激烈的酱酱酿酿。”
“新的一回什么时候写出,今晚能回去熬个夜写多一回嘛。”
“他是不是断袖?是小时候家里发生过什么嘛?要不然怎会这般性情大变?”
温言略显尴尬地擦了擦无中生有的汗,她是喜欢男人,但她不是断袖。就在这时,有人碰了碰她的肩,问她:“诶,你喜欢男人还是女人啊?”
温言回头一看,身后站着的是一名亭亭玉立的如花少女,可没想到空有其表败絮其中,怎么这么呱噪,她喜欢男的女的和创作有关吗?能写出好的故事不就行了吗?
但环视四周,她们的眼神如狼似豹,显然对这个问题很感兴趣。鉴于她目前女扮男装,温言咳了两声,只能回答:“我喜欢女人的。”
只见那呱噪的少女尖叫了一声,激动地直接握住她的手,更直接道:“你看我,能行吗?我家有钱,你娶了我,以后衣食无忧。你只需要每天写话本给我看就行。”
一颗如青豆般大的汗珠从温言的额头滚滚而下,呱噪少女笑着替她擦去,还自认为很可爱地朝她眨了眨眼,“怎样?你要答应吗?”
就在这时,一道熟悉的男生插入其中。
“殿下,你看文小为唇色惨白,脸上冒着虚汗,是不是快要晕倒了?”
温言顺着声音望去,才发现李承煦就站在房间一侧,自己之所以没注意到他,完全是因为一屋子的女人已经将他淹没了。
她合理怀疑,现在闹哄哄的一切是昨夜她们偷情的报应。
她看到李承煦眼珠子直转着圈,像是抽筋了一般,愣了几秒,终于反应过来。
“扑”的一声。
呱噪少女的声音随即响起:“哎呀,他晕倒了,快去请太医。”
温言装晕硬生生装了四个时辰,从早上到傍晚,她在那张柔柔软软的床上睡了醒,醒了睡,有些难受的是她要一直闭着眼睛,不敢睁开。
正在心里腹诽何时才能离开这富贵迷人眼的公主府时,她的鼻子被一只手捏住。
谁啊,这么无聊,看我醒过来不打死你。
她微微张开嘴巴呼吸。
然后她的嘴巴就被捂住了。
一股火从脚爬到头,谁和她有仇,竟趁她晕倒时谋杀她。
“醒醒啦,小猪。”
温言猛地睁开眼睛,一脚直踢李承煦胸口。
李承煦灵敏躲过,控诉道:“谋杀亲夫啊。”
温言张嘴就来,“是你要谋杀亲妻。”
李承煦奸计得逞,笑得像一只偷了腥的猫:“这么快就想嫁给我了?啧,三番四次的暗示。”
温言气笑,拉起被子盖住头,眼不见为净。
李承煦笑着来扯她的被子,“好啦,不逗你了,公主去赴宴了,现在不在公主府。你可以走了,等她回来,我就告诉她你醒了后先回去了。她明天后天都没有空,不会来烦你。”
温言在被子里闷闷道:“那过了明天后天呢?”
“过了明天后天她早忘记这回事了,今天要见你也是一时新鲜劲而已。”
温言眼睛一亮,松开被子,坐了起来,伸了伸懒腰:“呼,维持同一个姿势这么久,我的脚都快麻了。”
李承煦笑着坐到床尾,替她轻轻地按着脚。温言舒服地直叹。
按着按着,李承煦突然发问:“诶,你不会真的也喜欢女人吧。”
温言抬眸看了他一眼,对着他扯出了一个笑,然后一脚踹过去。这次,直中心口。
“去死。”
......
夜幕寂人,钻进人心底处最脆弱的地方,掀起一地的悲伤。
咳嗽声不绝于耳的寝室里,李清正费力地睁开眼睛,混沌的双眼渐渐澄明,思绪从迷朦云雾中清醒过来。
他知道自己熬不过今夜了,昔日往事在他眼前一一闪过。
孩童时,簪缨世家,无忧无虑,他在园中和母亲玩耍。
青年时,初见百姓愁苦,苦读诗书,求得治国大道。
中年时,功成名就,得娶最爱。
老年时,身体抱恙,且见天道轮回。
人生六载,他为国鞠躬尽瘁,但身在宦海,也多有违心之事。唯有一件,他违的是别人的心,绝的是别人的路。
贞明六年,贞明帝为满私欲,私下使唤太子搜刮财宝,彼时探得凰州藏有银矿,太子便命知州姜青霄开挖银矿。但天赐宝藏,岂有取之不尽,用之不竭的?
很快,天降大祸,矿洞崩塌,埋民无数,民变造乱。
他向贞明帝进言,此事关乎陛下盛名,绝不可让百姓知道真相,所有的事情皆是凰州知州姜青霄贪财所为。
栽赃嫁祸,偷天换日,所有的事皆由姜青霄一人承担。他是个好官,但可惜是凰州的父母官。
天道轮回,他暗中推波助澜,然而身体却一天天衰败,是为报应。
然而最令他措手不及之事,是姜青霄的女儿带着一身的仇只身前来,却与他最珍爱的儿子相爱,他的儿子怎么能和寻仇之女在一起呢?
她当然也不能和承煦在一起,长痛不如短痛,他便要借太子的刀去砍她的头。果然,他如愿了,她真的死了。
姜青霄一案会永远埋在地下不见天日,世上知道他参与其中的只有两人,一人是他自己,另一人是贞明帝。
自己如今就要尘归远去,真相会永远掩埋下去。
他的儿子,也会很快忘记这一灾星。
只是最后让人恼怒的是,他的亲人都没能在他弥留之际待在他的旁边,他甚至没有力气唤妻子进来了,临死之际,没能在爱人的怀中死去,是为人生一大憾事。
他最后一眼,感受到的是满室的孤冷。
十一月十四,小雪,定国公李清正,薨。